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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院教职工办理工资卡账户“短信通知”业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利于离退休费、工资发放管理及便于教职工进行资金收支查询,发展与财务处拟为教职工集体开通离退休费及工资发放银行卡的短信通知业务,所需费用由学院统一承担。教职员工范围包括全院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及短聘职工。(临时工作人员由于流动性大,暂不予办理)

有关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为个人自愿原则;

2、如教职工已开通银行卡“短信通知”业务,且参加此次集体业务办理,则须2012年9月30日前自行前往银行取消原有此项业务。

3、工资卡如为银行的VIP卡(贵宾卡),因已涵盖此项服务,无需办理;

4、参加办理的教职工请准确填写“短信通知业务办理统计表”有关信息。

请各部门协助统计本部门办理短信通知业务的教职工相关信息,于9月25日之前将纸质表并电子版交到财务科。

发展与财务处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