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3年度部门预算已通过学院院务会审议,经学院党委会批准,现予以下达。请各部门严格管理,节约开支,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学院总的财政资金执行率要求在6月底达到60%、9月底达到80%、全年超过98%。各类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说明如下:
一、学院对经费授权内的公用经费及校内常规专项经费按照“总额控制、超支不补、阶段考核、动态调整、结余上缴”原则进行管理。
二、各项支出均需符合项目经费支出的范围,国家修购及校内修购专项经费,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及学院印发的《防灾科技学院修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他财政专项、基建项目(包括修购项目中的新建工程项目),按照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未列入预算的各项支出不予批准。因工作调整而需要新增的预算,应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和执行。禁止先执行后申请。
四、各项预算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中心、信息化管理中心、综合减灾研究所、体育部等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应全额上缴,收入上缴后不列支各项支出,按照《防灾科技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统一纳入预算管理。
附件:经费授权审批书
防灾科技学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