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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食堂一二层明档及特色风味餐厅招租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7-2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高学生餐饮服务质量,我院决定将北校区食堂一、二层明档及特色餐厅面向社会承包经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防灾科技学院

二、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食堂一、二层明档及特色餐厅承包经营

三、项目简介

此次招租项目为我院北校区食堂二层的风味餐厅和一层回民餐厅,二层的六个明档风味餐厅(自西向东编号分别为A、B、C、D、E、F)中,A、F号明档加工间和售饭间使用面积约82㎡,其余四个使用面积约为63㎡。每个明档餐厅配备可正常使用的双眼灶一台(规格为2200*1200*800 mm,天然气动力,节能灶头),配备电加热售饭台2节(规格为1800*950*1200 mm),新食堂二层为公共就餐区,可同时容纳800人就餐。

一层特色餐厅位于北校区食堂西侧,提供学生一日三餐特色伙食供应服务,其中加工间和售饭间使用面积约80㎡,特色餐厅配备单独的就餐区、洗碗区,招租方提供必要的就餐及加工设施、设备(详细情况见竞谈文件)。

学生自主选择食堂就餐。

四、招租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投租人的资格条件:

  1、承租人必须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于50万。

  2、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与营业执照相对应的现经营场地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有从事两年以上餐饮服务业经历,并能组建相应规模的员工队伍。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信誉、卫生、安全、转包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具有从事高校食堂经营经历,且业绩良好。

  6、乙方经营范围为协议规定的风味小炒及特色食品。

  7、乙方只能对一个档口进行投标,且承租档口必须为特色窗口。

  8、同类特色有两家以上承租人竞标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综合评议,但不保证报价最高者中标。

  9、乙方经营期间不得同时在甲方任何校区经营两家(含)以上食堂(或明档餐厅)。

  10、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

  六、公告时间、发售标书、开标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至8月2日。投标人可于此期间每日的08:30--11:30、15:00—18:00购买竞谈文件并查看场地。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以招租方最终通知为准。

竞谈文件在防灾科技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楼205发售,联系人姚鹏。联系电话: 13722468034

七、竞谈保证金。报名单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投标保证金标准为:二层档口10000元(壹万元整),一层特色餐厅20000元(贰万元整)。中标者的竞谈保证金直接转为承包风险保证金。投租单位投标后要求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按招租方竞谈文件规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对未中标者,招租人于未中标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息归还投标保证金。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非法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3年来业绩证明材料

(二)投租人于竞争性谈判当天交投标书。

(三)投租人即为投标食堂的负责人和实施人。

(四)投租人应认真阅读竞谈文件有关条款的内容。投租单位一经投标就视为已全文阅读投书并理解其内容。

                                                            防灾科技学院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201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