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地震局财务稽察组反馈的初步意见以及学院领导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发展与财务处将以此次财务稽察为对照,进行一一整改,有关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一、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1、尽快出台“关于加强财务报销凭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日常支出报销业务的真实性、内容的翔实性、凭据的完备性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管理。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如“办公用品”、“劳保用品”、“耗材”、“资料”等各统称类的发票,不论金额大小,均需附明细清单(或发货清单);“交通费”需在用途中注明时间、事由;“劳务费”、“学术报告讲座费”等向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性费用,需附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能表明领款人身份的其他凭据。对上述未能提供有效报销凭据的,财务部门将不予受理。
2、尽快出台“公务卡使用管理规范”,对公务卡的强制推行与使用,进行明确、给予指导。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各项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未使用公务卡的,经办人须进行书面说明,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业务经办人在报销还款时,须附刷卡回单。
3、研究制定“往来款管理规定”,对日常个人借款、工程预付款、外单位汇来款项等,进行分类管理、全面规范。
4、会同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就科研经费管理、劳务费管理、学术报告讲座费管理等进行研究,制订规范管理措施。
二、财务账务管理方面
财务部门年度内专门开展规范、科学管理账务的专题研究工作,结合稽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整改建议,全面改进账务设置、科目设置、业务核算处理等账务管理工作,需要调整的查对清楚进行调整,需要纠正的立即着手进行纠正。
在2014年新会计年度,实现全面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账务管理工作。
三、往来款的清理方面
财务部门立即着手进一步理清往来款,并取得成效。当前,对个人借款加大催收力度,个人借款不清理的,不借款、不报账;对工程预付款,要求经办部门加大票据的催收工作,对不提供票据的供应商、承建商,停止支付后续款项;对长期挂账的,对事实清楚的,按规范做账务处理,对事实不清的,尽快查明事由,给出建议,学院研究处理。
2014年度,按照学院领导布置,财务部门将往来款清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积极协调力量,对学院所有往来款项进行彻底清理。
四、科研外协管理方面
发展与财务处将会同科研管理处,针对财务稽察反馈的问题,结合科研管理办法修订,专门对科研外协管理制定制度,从项目接收、合同签订、预算编制、经费支出审核、项目结题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系统规范。
发展与财务处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