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度部门预算已经学院院务会、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请各部门严格管理,节约开支,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2015年学院总的财政资金执行率按照全年12个月进行序时控制。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说明如下:
一、学院对经费授权内的公用经费及校内常规专项经费按照“总额控制、超支不补、阶段考核、动态调整、结余上缴”原则进行管理。
二、各项支出均依据部门预算“二上”进行过程管理,需符合经费预算支出范围。财政专项及基建项目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及预算额度安排支出。
三、未列入预算的各项支出不予批准。因工作调整而需要新增的预算,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和执行。禁止先执行后申请。
四、各项代收款及预算外收入应全额上缴,收入上缴后不列支各项支出,统一纳入学院预算管理。代收款严格按照对应的款项用途安排支出。
五、部分2014年度结转专项预算,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予以下达。
附件:经费授权审批书
防灾科技学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