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上交有关代收款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根据学院要求及年末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各部门、各单位2015年度如发生各项代收款,且仍未缴纳至发展与财务处结算中心,请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上午12点之前进行上交,并办理相应手续。
如在规定时间未缴纳,视为无代收款发生且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发展与财务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