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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2-2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部署,现将《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展与财务处 

20151224

防灾科技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草案及预算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当前中央财政对高校经费投入形势及改革方向,制订学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一、编报原则

(一)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支出测算必须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真实、完整的进行编制。

(二)保障重点支出需求,适当压缩一般性支出。充分保障2016年学院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年度基本建设任务、学科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费需求,结合近年来各部门各项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参照中央财政生均拨款降低幅度压缩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各项运行经费及校内常规专项经费。

(三)扩大定额预算核定范围。完善办公费、办公设备费、团学活动经费、工会经费等预算定额核定体系。对教学运行及后勤运行经费,结合近年来的支出情况,充分细化预算构成内容及各项测算依据,争取初步形成完整的预算定额框架。逐步建成经费支出的预算计量模型,实现运行经费定额核定的全覆盖。

(四)绩效性原则。学院财务部门将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支出,特别是重点项目与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考评,结合因素分配法及中央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适应学院预算执行的绩效考评体系,进行预算动态调整。使预算资金安排分配与管理并重。

(五)年度预算与跨年度滚动预算相结合。对于需跨年度完成的常规任务及各类建设项目,项目负责部门既要明确总的预算额度,又要测算各年度支出计划。

二、预算编报内容及分工

部门预算只编制支出预算,对有预算收入的经手部门,发展与财务处将另行组织预算收入的编报工作。

支出预算分人员费用、办公费用、教学运行、科研专项、后勤运行、团学运行、修购专项、基本建设及其他专项等九大类。

(一)人员费用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学院考核评优奖励、社会保障费、高级人才引进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医疗费、抚恤金、奖助学金,以及各部门为开展工作需要申请发放给校内人员的各项费用。人员费用支出预算编报按照《关于统计填报2016年度人员费用预算的通知》执行。

(二)办公费用

主要包括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日常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费。办公费用由学院按照定额进行核定、下达。

(三)教学运行

指组织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教学运行支出,分别由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归口编报,主要用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与考核的组织等工作所涉及的专用材料购置费、差旅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等。此项支出不重复填报校内人员费用预算。

(四)科研专项

指用于组织学院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所需的项目经费,由科研处组织编报。

(五)后勤运行

指为保障学院日常运转所需的水、电、暖、气等经费;保洁、绿化等维护经费;零星维修经费(单项项目概算不超过3万元);车辆、空调、电梯、新能源设备运维费用;专用维修材料购置经费一并由后勤管理处实施。其中,水、电、暖预算编报应结合各年费用支出情况,代编并注明涉及学院家属楼、各商户的相关费用额度。

学院各部门不再单独列支上述相关费用支出。如部门有特殊需求,与后勤管理处协商。

(六)团学运行

指学生事务管理及开展活动所发生的支出,预算总额由学院按照生均定额进行核定、下达。

(七)修购专项

指实验室整体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分中央财政专项及校内专项修购两类。2016年除解决已列入2015年及以前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尾款外,暂不设立新的校内修购项目。项目未完成及存在尾款的由原项目负责部门进行申报,如尾款超出原有项目剩余使用额度的,需要提交详细说明。

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待中央财政批复后直接下达。

(八)基本建设

指学院开展新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项目支出,由基建处进行编报。对经批准已确定投资总概算的,需同时说明年度支出计划及总投资额度。

(九)其他专项

指学院各有关部门为开展专项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图书馆图书购置、教学研究、专项培训、招生就业、保安服务、消防维保、迎新、军训、老干部活动、网络运维、体育场馆常规运维等各专项支出,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进行编报。

三、编报程序

学院预算编制的程序包括预算单位申报,发展与财务处组织论证并提出初步方案,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务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几个阶段。

(一)预算申报。预算申报分一上、二上两个阶段。

其中,“一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就常规专项经费需求提出真实、详实、准确的年度预算申请,向学院财务部门上报。预算“一上”工作于201618日结束。

“二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学院党委会审定的预算数,在本部门(单位)“一上”的范围内对所有预算进行具体细化,明确支出范围、进度及项目执行人。“二上”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算论证。发展与财务处组织有关力量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预算“一上”申请及常规专项经费以往的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并与预算单位进行磋商,结合学院预算总收入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提出分项目预算建议数。

(三)编制预算草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学院预算年度的收入预测,财务部门编制收入预算,汇总支出预算,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院预算草案。

(四)院长办公会研究。学院有关领导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对预算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五)院务会审议。学院院务会对预算的详细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六)党委会审定。根据院务会提出的意见,财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将预算报学院党委会审定,党委审定通过的预算报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备案,并发布实施。

四、其他说明

(一)预算编报事关各部门2016年工作的资金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预算编报的第一责任人,对预算编报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专门整理、填报相关材料,加强与发展与财务处沟通。

(二)各部门编报的预算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按时交发展与财务处。

(三)报送材料包括预算申请文本及电子文档。书面文档交明德楼2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aiwu@cidp.edu.cn

(四)不明事宜请向发展与财务处咨询,联系人:李伟腾(电话:6159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