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的通知
人事处、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
为规范学院人员经费支出人员对象、支出内容标准、发放报送渠道管理,推进学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经2016年5月4日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人员经费统一纳入人事处管理。在调整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中,原经费预算不改变额度、不改变用途,不影响原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其中,涉及有关部门“课时费”管理部门的调整。
请人事处建立人员经费——课时费预算管理有关机制,规范支出。请相关部门主动商人事处做好经费支出有关事务的接洽,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附:调整表
经费类别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原管理部门 |
调整后管理部门 |
人员经费 |
课时费 |
1400.00 |
教务处 |
人事处 |
课时费 |
45.00 |
学科与研究生处 |
课时费 |
55.00 |
继续教育中心 |
合 计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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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