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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的通知

 

人事处、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

为规范学院人员经费支出人员对象、支出内容标准、发放报送渠道管理,推进学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经201654日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学院人员经费统一纳入人事处管理。在调整人员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中,原经费预算不改变额度、不改变用途,不影响原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其中,涉及有关部门“课时费”管理部门的调整。

请人事处建立人员经费——课时费预算管理有关机制,规范支出。请相关部门主动商人事处做好经费支出有关事务的接洽,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附:调整表

经费类别

项目

金额(万元)

原管理部门

调整后管理部门

人员经费

课时费

1400.00

教务处

人事处

课时费

45.00

学科与研究生处

课时费

55.00

继续教育中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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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财务处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