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体在校同学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
暑期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各位同学在返校时进行学宿费等费用的缴纳,现就2016-2017学年收费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收费内容、标准及依据
(一)学费:3500元/人/年;
(二)住宿费:500元/人/年或800元/人/年(视各位同学所居住的宿舍而定);
(三)代收教材费:200/人/年(2014、2015级在校生)
文件依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冀价行费【2008】5号;河北省物价局、教育厅冀价行费【2013】3号。
二、需注意的事项
(一)2015级同学缴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方式,请在2016年8月15日之前将应缴费用合计金额,存入入学时学院为各位同学代办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所存金额最少应大于合计金额10元。
注意:入学时学院为大家代办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各位同学在校期间办理代扣代缴费用、发放奖助学金、发放毕业实习费用、书费结算等事项的重要媒介,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请自行及时到燕郊建设银行补办,并于2016年7月4日之前到结算中心(明德楼212室)作卡号变更登记,以免影响代扣代缴以及费用发放。
(二)2013、2014级同学仍实行现场缴费,请各位同学携带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收费现场缴纳,不收取现金。
现场集中缴费时间:2016年9月2日、3日。
(三)已经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同学,在贷款款项到达学院银行账户后(学院财务网站定期公布名单),请及时到结算中心(明德楼212室)作现场确认,以抵付本人学宿费。
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祝愿大家考试顺利!
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