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部署,现将《防灾科技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11月21日
防灾科技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预算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当前中央财政对高校经费投入形势及改革方向,制订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一、编报原则
(一)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支出测算必须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真实、完整的进行编制。
(二)扩大定额预算核定范围。完善办公费、办公设备费、团学活动经费、工会经费、供水供电供暖预算定额核定体系。对教学运行及后勤零星维修等其他运行经费,结合近年来的支出情况,充分细化预算构成内容及各项测算依据。
(三)绩效性原则。2017年学院将对部门预算执行建立日常考核机制,出台预算执行月报倒排名制度,并适时根据需要调整部门预算。
二、预算编报内容及分工
部门预算只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分人员经费、住房改革支出费用、办公费用、教学运行、科研专项、后勤运行、团学运行、修购专项、基本建设及常规专项等十大类。
(一)人员费用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学院考核评优奖励、社会保障费、人才引进安家费、医疗费、抚恤金、各类学生的奖助学金、课时费等各部门为开展工作需要申请发放给校内人员的各项费用。人员费用支出预算统一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审核并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分人员类别、经费支出类别的细化预算。
(二)住房改革支出费用
主要包括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发放的购房补贴,由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发展与财务处共同编制。
(三)办公费用
主要包括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日常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费。日常办公费用由学院按照定额进行核定、下达。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预算统一报送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审核并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分部门的办公设备需求预算。
(三)教学运行
指组织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教学运行支出,分别由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归口编报,主要用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与考核的组织等工作所涉及的专用材料购置费、差旅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等。此项支出不重复填报校内人员费用预算,不包含修购类项目。
教学运行经费应细化到部门、教学系部,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附表1进行报送。
(四)科研专项
指用于组织学院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所需的项目经费,由科研处组织编报。
(五)后勤运行
指为保障学院日常运转所需的水、电、暖、气等经费;保洁、绿化等维护经费;零星工程维修经费(单项维修超过3万元的,列入校内修购项目);车辆、空调、电梯、新能源设备运维等费用。其中,水、电、暖、气的预算由学院按照定额核定。其他各部门有房屋零星维修需求的,及时与后勤管理处协商。
(六)团学运行
指学生事务管理及开展活动所发生的支出,预算总额由学院按照生均定额进行核定、下达。
(七)修购专项
指仪器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分中央财政专项及校内专项修购两类,以及按照《防灾科技学院重大修购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防科发财〔2016〕105号)申请开展重大修购项目立项论证所需费用。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特指201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待中央财政批复后直接下达。
2017年校内专项修购由各部门根据十三五规划,结合已经批复的项目建设、2017-2019项目库申报等情况,在不重复的情况下按照附件2进行申报。对重大修购项目申报的,按防科发财〔2016〕105号文件执行。
2017年,各部门、各系部拟开展重大修购项目立项论证的,可根据需求申报相关论证费用。
校内专项修购及重大修购项目立项论证所需费用预算,由各部门、各系部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
(八)基本建设
指学院开展新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项目支出,由基建处进行编报。对经批准已确定投资总概算的,需同时说明年度支出计划及总投资额度。
(九)常规专项
指学院各有关部门为开展专项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图书馆图书购置、教学研究、专项培训、招生就业、保安服务、消防维保、迎新、军训、老干部活动、网络运维、体育场馆常规运维等各专项支出,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按照附表1进行编报,并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
(十)其他
截至2016年11月底,各部门如果存在应付未付的修购项目尾款应予以申报。项目尾款指项目已建设完工并通过验收,合同内未支付款项或通过中介审计机构评审确认的应付未付款项(对方单位缴纳的应退还的质保金除外)。对有尾款支付需求的,申请部门需要提交详细说明材料予以佐证,并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
三、编报程序
学院预算编制的程序包括预算单位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发展与财务处组织论证并提出初步方案,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务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几个阶段。
(一)预算申报。预算申报分一上、二上两个阶段。
其中,“一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就专项经费需求提出真实、详实、准确的年度预算申请,向学院财务部门上报。预算“一上”工作于2016年12月9日结束。
“二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学院党委会审定的预算数,在本部门(单位)“一上”的范围内对所有预算进行具体细化,明确支出范围、进度及项目执行人。“二上”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算论证。发展与财务处组织有关力量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预算“一上”申请及常规专项经费以往的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并与预算单位进行磋商,结合学院预算总收入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提出分项目预算建议数。
(三)编制预算草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学院预算年度的收入预测,财务部门编制收入预算,汇总支出预算,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院预算草案。
(四)院长办公会研究。学院有关领导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对预算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五)院务会审议。学院院务会对预算的详细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六)党委会审定。根据院务会提出的意见,财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将预算报学院党委会审定,党委审定通过的预算报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备案,并发布实施。
四、其他说明
(一)预算编报事关各部门2017年工作的资金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预算编报的第一责任人,对预算编报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专门整理、填报相关材料,加强与发展与财务处沟通。
(二)各部门的预算编报应向主管院领导做好汇报,预算编报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按时交发展与财务处。
(三)报送材料包括预算申请文本及电子文档。书面文档交明德楼219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aiwu@cidp.edu.cn。
(四)不明事宜请向发展与财务处咨询,联系人:李伟腾(电话:6159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