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学院2017年度预算框架经院务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根据《关于编制项目实施细化方案的通知》(中震函〔2017〕29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度部门预算“一下”,以及上报预算“二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一下”情况
(一)预算的总体安排
2017年度,学院财政拨款总额及项目类别稳中有升,财政收入达2.57亿元,全口径预算收入3.53亿元。在预算支出安排方面,较上年略有增长,全口径预算支出达到3.7亿元,较好地保障与支撑学院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
(二)部门预算“一下”的确立
2017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的确立历经2015年7月及2016年7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库申报、2016年11月学院预算“一上”申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务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过程。
预算“一上”的申报组织方面,对教学、人员等预算实行了归口申报,对办公、团学等预算实行了定额核定。
在预算“一下”额度的确立上,学院充分结合各部门预算需求、上年度预算支出情况,并结合年度财力情况进行安排。其中,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双一流建设项目、中国地震局局属项目、中国地震局指令性计划任务均由财政部及上级直接核定;对以往年度修购项目2016年的预算结转额度进行了结转(如原项目确已完结,结转额度不得使用);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率排名靠前及靠后的部门,结合部门预算实际需求,对专项或办公经费预算额度按照5%—10%的比例分别进行了调增及调减。
(三)部门预算批复结果
本次预算“一下”以归口下达与直接下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预算涉及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待后续确认后下达。其中,办公设备费归口资产管理处管理;局属项目及指令性计划项目中的政策法规、星火科研项目等由科研处归口管理(详见附件1)。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有关要求
(一)预算支出范围及标准
各部门年度预算应依据原预算申报范围,按照上级及学院各项财经管理制度,本着服务学院事业发展、合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支出。严格禁止超范围、超标准安排支出,如禁止超标准出差、超标准安排会议费用支出、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等;专项经费中不得列支办公运行类支出内容。
(二)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预算执行进度体现年度相应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并直接影响学院财政拨款额度,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特别要做好财政类资金支出的进度控制。
其中,财政项目类预算(基本建设财政专项除外),2017年6月底,应完成预算额度的60%,9月底应完成预算额度的80%,截至年末应完成预算额度的98%以上;其余财政性资金,应结合工作实际,力促过程执行,截至年末应完成预算额度的98%以上。
(三)预算执行绩效评价
按现行财政资金能管理要求,2017年度学院所有财政专项项目、校内修购项目均纳入绩效评价范畴,请各部门在项目执行中,比照原项目建设范畴进行建设、追绩问效,并加强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利于后期接受绩效考评。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二上”有关安排
(一)预算“二上”填报内容
在预算“二上”中,需对部分预算经费进行细化(附件2)。包括办公运行、教学运行、后勤运行、工会、党建、宣传、招生就业等综合性预算,其中,需直接分解到有关系部、部门后进行细化的,归口部门应抓紧时间分解,并负责“二上”的归集报送(如,教务处分解到系部的教学运行经费,教务处负责分解、归集后上报);修购项目、局属项目、局属指令性计划按照按项目进行管理,可参照附件2细化;其余人员经费、住房改革、教研专项、科研专项等预算不需细化。
(二)预算执行进度的填报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2017年度财政项目资金均需按照填报执行进度(附件3),具体包括修购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双一流建设项目、局属项目等,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填报。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
2017年,各项经费预算中涉及政府集中采购(含部门集中采购)按照《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执行(附件4),其中,行政办公类设备,应予预算“二上”时向资产管理处申报,专项经费中的相关品目及时向资产管理处进行申报(联系人吴国军,电话010-61596075),不得合并在其它项目、工程中进行采购,涉及招标的按学院现行制度履行招标审批程序。
(四)预算“二上”填报时间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7年3月3日下班前,将有关材料交发展与财务处,同时发电子版至caiwu@cidp.edu.cn,联系人李伟腾,电话010-61596067。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的,可后续提交(附件3预算执行进度表必须按时上报),期间,该专项预算暂不能安排相应支出直至完成预算细化。
四、其他说明
(一)报销业务办理的时间安排
受预算正式确立的影响,自2017年2月27日起,财务部门开始受理急需办理的报销业务,正式全面开展报销业务待预算“二下”下达后进行。
(二)建立报账员逐步推进“网上报销”
按照中国地震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部署,以及学院年度信息化建设中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为便利教职工日常业务报销,2017年学院通过各部门建立兼职的报账人员,结合中国地震局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推行“网上报销”(将另行通知)。
(三)OA系统中财务事前审批模块的推广使用
2016年,依托学院OA系统,有关公务接待、出差、会议、培训、合同签订、招投标等事前审批事项已上线运行,为方便教职工上述事项的审批、审批材料归档以及系统的应用,2017年,上述事项原则上均需通过线上审批并形成报销材料附件。
(四)内控体系建设及财务业务培训的开展
2017年,按照学院年度工作部署,发展与财务处将牵头配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家团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结合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继续面向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分批、分类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附件1、2017年各部门预算“一下”批复数
附件2、2017年部门预算“二上”细化填报表
附件3、2017年部门预算“二上”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填报表
附件4、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发展与财务处
2017年2月24日
附件2、2017年部门预算“二上”细化填报表(表1、表2)
表1 “办公经费”预算细化表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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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科目名称解释 | 预算细化 |
类 | 款 | 万元 |
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合计 | |
| 01 | 办公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
| 01-1 | 日常办公用品 | (日常办公用品额度支出占“办公运行经费”额度比例原则上:行政部门、科研单位、群众组织、教辅单位不得超过15%;教学单位不得超过30%。) | |
| 01-2 | 书报杂志 | (书报杂志费用咨询办公室) | |
| 02 | 印刷费 |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
| 03 | 咨询费 |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
| 04 | 手续费 |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 |
| 07 | 邮电费 |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电话费用可参考部门15年度电话费。网络通信费指办公用网络账户充值费用。 | |
| 11 | 国内差旅费 |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的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
| 13 | 维修(护)费 |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
| 14 | 租赁费 |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
| 15 | 会议费 |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 |
| 16 | 培训费 | 反应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 |
| 18 | 专用材料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
| 26 | 劳务费 | 反应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详细说明支出内容) | |
| 27 | 委托业务费 |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公用经费等。 | |
表2 “专项”预算细化表
部门名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科目名称解释 | 预算细化 (万元) |
类 | 款 | 合计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预算额度(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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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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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印刷费 |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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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咨询费 |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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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手续费 |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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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 邮电费 |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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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国内差旅费 |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出差的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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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维修(护)费 |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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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租赁费 |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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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会议费 |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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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培训费 | 反应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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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专用材料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后勤管理处),农用材料(后勤管理处),实验室用品(系部),消耗性体育用品(体育部、系部党总支),专用工具和仪器(系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学生处、团委),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党委宣传部),地震仪器(系部)等方面的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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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专用燃料费 |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仅限防灾工程系填报此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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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劳务费 | 反应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详细说明支出内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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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委托业务费 |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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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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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公用经费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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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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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 助学金 | 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学生工作处、学科与研究生处填报此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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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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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专用设备购置 |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地震设备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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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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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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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7年部门预算“二上”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填报表
2017年项目实施细化方案及预算执行计划表
填报单位:
项目 名称 | 项目工作内容 | 项目实施方案(月) | 预算执行计划(万元) |
形象进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预算额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累计计划执行数 | 累计计划执行进度% |
防震减灾设备配备与更新 | … | 方案设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投标 | | | | | | | | | | | | |
采购 | | | | | | | | | | | | |
安装调试 | | | | | | | | | | | | |
验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务处700万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180万元,归口填报)、双一流建设项目、修购项目、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项目、中央财政基本建设项目、中国地震局局属项目需填报本表。
附件4、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办发〔2016〕9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21日
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目录项目 | 适用范围 | 备 注 |
一、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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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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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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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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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 |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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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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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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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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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一体机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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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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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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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仪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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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纸 | 京内单位 | 不包括彩色复印纸 |
打印用通用耗材 | 京内单位 | 指非原厂生产的兼容耗材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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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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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电梯 |
空调机 | 京内单位 | 指除中央空调(包括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以外的空调 |
办公家具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木制或木制为主、钢制或钢制为主的家具 |
二、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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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工程 | 京内单位 | 指投资预算在1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外 |
装修工程 | 京内单位 | 指投资预算在12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
拆除工程 | 京内单位 | 指投资预算在12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
修缮工程 | 京内单位 | 指投资预算在12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
三、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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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养及加油服务 | 京内单位 | 指在京内执行的车辆维修保养及加油服务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京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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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服务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不包括出版服务)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京内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京内执行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项目的监理服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除外 |
物业管理服务 | 京内单位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在京内执行的机关办公场所水电供应、设备运行、建筑物门窗保养维护、保洁、保安、绿化养护等项目,多单位共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除外 |
云计算服务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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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②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
部门 | 品 目 | 备 注 |
地震局 | 地震专用仪器项下测震观测系统设备、强震动观测系统设备、重力观测系统设备、地形变观测系统设备、地磁场观测系统设备、地电场观测系统、地下水观测系统设备、地震数据分析处理设备、地震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地震灾害救援仪器设备,其他卫星通信设备项下地震卫星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网)设备,其他专用汽车项下地震探察和救援专用车辆,专用飞机项下地震现场遥感灾情采集小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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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所列部门所属各级中央预算单位均执行本目录,地方预算单位不包括在内。
②表中“品目”栏中所列项目名称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的有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