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207号,通知中对2018年预算执行管理提出了要求: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发展与财务处进行了文件的学习。
《通知》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预算执行工作;推进新国库支付系统上线相关工作;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做好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和资金存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根据财政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发展与财务处将严格依据学院预算指标编制用款计划,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要与支付指令中符合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要督促项目(课题)预算执行,监督检查项目(课题)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落实好学院按照中办50号文件要求制定的有关制度;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学生学宿费的收缴管理,按规定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完善网上交费系统,不断提高学院非税收入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发展与财务处将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积极作用,坚决避免问题发生,加强对各部门财务管理指导,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与内控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