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在校学生差旅费支出管理,保障学生差旅报销业务的顺利实施,提高学生差旅费报销质量,我处起草了《关于防灾科技学院在校学生差旅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05月21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见汇总后反馈发展与财务处。
联系人:魏作朋
联系电话:01061596073
电子邮箱:caiwu@cidp.edu.cn
发展与财务处
2018年5月15日
防灾科技学院在校学生差旅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及学院差旅费管理制度规定,参照其他高校有关做法,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为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出差适用的事项,指根据需要,学生由学院派出在外埠开展的各类教科研活动,以及参加学科竞赛、文体比赛。组织学生实习、进行毕业设计、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包含在内。
二、出差的审批
(一)审批流程。按照学生归属及出差经费的归属,分别报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书记及经费归属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单批次学生出差总费用超过10000元的,还需要报经费归属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
(二)审批形式。通过填写纸介差旅审批表进行审批。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学生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均应该本着勤俭节约、据实结算,不得超出学院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
(二)结算方式。在结算条件具备的情况,学生如随学院教师同行的,上述费用及其他出差费用应由同行教师通过公务卡结算;如无学院教师同行的,则应通过银行卡进行结算,减少现金使用。
四、费用的报销
学生差旅有关费用报销,以及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包干费的发放,参照《防灾科技学院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防科发财﹝2016﹞81号)相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后,直接转账至其本人银行卡中。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发展与财务处负责解释。原《关于学生随教师出差差旅补助的发放办法》(防科财﹝2015﹞5号)同时废止。
发展与财务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