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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未缴纳缴学费及住宿费学生有关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中基本教学运行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是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尽的义务。目前,我校大多数学生已及时、足额缴纳了学费和住宿费,但仍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暂未缴纳学费。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批复2019年预算的通知(中震函〔201959号)及《关于报送2019年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表的函》(防科函〔201852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好相关预算收入是完成年度预算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学校未来办学经费总额的核定,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学生(特别是2020届毕业生)在20191120日前交齐学费及住宿费,如果学生确有困难,请学生将家长签字后的申请材料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交发展与财务处。请各位同学理解支持。

二、缴费方式

学生可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ehall.cidp.edu.cn/new/index.html)”,在主页面“业务系统直通车”中点击“缴费平台” ,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在线(PC或手机移动端均可)进行缴纳。

三、助学贷款学生缴费有关说明

1.办理了2019年度以前的助学贷款学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结算中心认领。

2.2019年当年助学贷款(含2019级新生)的学生,待生源地贷款到账后,于114号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结算中心认领。

3.学生认领助学贷款后的贷款余额,将返还给学生本人留做生活费用。

 

发展与财务处

20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