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员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现就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涉及人员范围为:在岗正式职工、人事代理人员,以及在2020年年内退休的职工;
二、请大家在“个人所得税”APP“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进行办理。依据个人情况不同,会涉及退税、补税以及无需清缴三种情形;
三、个税汇算清缴涉及大家切身利益,请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与发展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白清媛 王琪。
发展与财务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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