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
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费用清缴,保障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23届毕业生费用清缴以线上办理为主,请各二级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确认等工作。
(二)涉及费用补缴的同学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费用补缴
(一)2023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与研究生)涉及在校期间应缴未缴的学费、住宿费、结算教材费等,应在通知时间内及时补缴。
(二)缴费方式:登录校园网“办事大厅”,在主页“业务系统直通车”中点击“缴费平台” 登录后办理。
三、其他说明
(一)费用清算事宜涉及到毕业生切身利益,请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毕业生。
(二)毕业生涉及空调使用押金退费的,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汇总办理。
(三)毕业生涉及退役学费减免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汇总办理。
(四)毕业生结算教材费明细可以通过教务处管理系统查询。
(五)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发展与财务处结算中心咨询(电话:010-6159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