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生收费制度,使学生收费合理化、公开化、专业化,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我部门现将学生缴费、退费等相关细则公布如下,望广大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交费可刷卡(所有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都可交费,刷卡交费不论异地卡、本地卡均不收手续费)也可交现金,交费方式同一天只可选择一种;
二、学生交费后拿到的粉色单据是学生交费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存至毕业,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三、学生每学期的学费原则上不允许欠费,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缓交手续;
四、学生如有累计欠费的,须先交清以往年度欠费方可交纳本年度相关费用;
五、学生如有办理走读等相关事宜,须提供本人申请,并附有所在系领导的签字及系部公章,同时需要后勤服务中心公寓负责人的签字及部门公章;
六、办理各种退费手续,须本人持有效证件、交费单据、相关部门的签字印章来财务科办理,如班级人数众多者可统一办理;
七、每月最后一天为对账日,故不办理收费业务;
八、每周一、三、五可办理退费领款手续。
发展与财务处
200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