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具体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公办本科高校学费 |
本科生: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600元,理科类每生每学年4900元,医学类每生每学年5200元,艺术体育类每生每学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硕士每生每学年7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费 |
普通高校本科优势专业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专业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单独审批的以省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
2 |
公办高职高专学费 |
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体育专业学费标准可按本校一般专业学费标准上浮40%。 |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费 |
单独审批的以省发改部门批复为准 |
3 |
高校学生 公寓住宿费 |
非财政资金新建的学生公寓按照宿舍室内生均使用面积、内部设施条件等划分为每生1200元/年,800元/年和600元/年;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公寓划分为每生500元/年和800元/年;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6号) |
经营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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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公告公示链接:
http://jyt.hebei.gov.cn/col/1405611268996/2019/10/09/1570585336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