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度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防科发财[2015]12号)、《关于2015年度财政类专项项目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防科发财[2015]16号)文件规定,并按照中央政府采购系统申报的要求,请各部门于6月30日之前将2015年度第三季度(7月、8月、9月)需要采购的工程类、设备类、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审批表(招标或不适宜招标审批表)报送发展与财务处。对于非集采目录内的项目,发展与财务处将按照政府采购申报系统的要求,统一进行申报。
请各部门务必统筹安排,按时报送,必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
发展与财务处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