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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海关核查2012-2014年进口设备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配合廊坊海关对于学校2012-2014年购买进口设备核查。廊坊海关稽查局人员将于近期对进口设备资料进行核查并察看相关设备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按照廊坊海关要求请各部门准备相关资料。将文件扫描图片,图片名称格式为“设备名称-报关单”,“设备名称-免税证明”,“设备名称-进出口协议”,原件备查。请于2015年11月11日上午10:00之前将图片发送至caiwu@cidp.edu.cn邮箱。

请予以配合。

准备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委托代理进出口协议”

进口设备名称:

防灾工程系:

1、共振柱试验系统;2、动三轴试验系统;

地震科学系:

3、激光散射粒度分布分析仪;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5、液态水同位素分析仪;6、离子色谱仪;7、三重四极杆质谱仪;8、液相色谱仪;9、总有机碳分析仪;10、多功能环境钻探机;11、电子探针显微分析仪;12、冻干机

发展与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