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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十三五”修购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国地震局关于2016年预算的批复》(中震财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及学院修购项目管理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就“十三五”修购项目库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十三五”修购项目库建设按照2016年完成整个“十三五”时期主要项目的申报入库,后续年度适度动态补充调整的原则进行。

2016年度项目申报入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2017、2018年修购项目申报入库;第二阶段拟2016年下半年完成2019、2020年修购项目申报入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范围

“用于校舍维修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方面。”——财教〔2015〕467号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按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由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负总责,指定项目执行人具体执行项目的申报及手续实施等工作。

  2、项目申报形式为报送申报文本,申报文本包括: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无统一格式);(3)预算明细表(附件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3、项目入库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将组织预评审工作会,梳理项目建设内容、方案、进度、投资,规范项目申报文本;第二阶段: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及邀请主管部门专家对项目进行专项评审。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库管理模式是当前中央财政修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中央财政将不予以资金支持。

2、项目申报要以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总依据,以专项及系部规划为具体指导(可在财务网站查询参阅)。

  3、申报文本要规范、完整,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经费预算、实施期限,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等情况。

  4、一个单位同一年度申报多项项目的,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附件4“项目排序表”)。

五、特别说明

1、2015年已申报并初步纳入2016-2018年项目库的项目(附件6),如申报部门对项目不做修改,不需再次申报(建议做进一步完善、细化)。

2、申报文本等相关资料及电子文档交发展与财务处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地点:明德楼1-221,邮箱:caiwu@cidp.edu.cn),联系人:李伟腾、常庆华。

3、相关附件请到发展与财务处网站“相关下载”处下载。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预算明细表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项目排序表项目

   附件5:样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6:2016-2018年规划项目库

                   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