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防灾科技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防灾科技学院校园安全防范系统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具体招投标事宜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防灾科技学院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校园安全防范系统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招标编号:TC1401A71
五、招标内容:
本项目是防灾科技学院校园安全防范系统二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七大部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一 |
网络视频前端设备 |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完成设备安装集成工作 |
二 |
录像存储设备及网络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
三 |
大屏及显示设备 |
四 |
网络传输设备及线缆 |
五 |
机房、前端设备UPS电源 |
六 |
监控主机房安装、机房空调 |
七 |
现有监控系统设备迁移及与南校区监控系统无缝对接 |
说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全部设备和服务,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9月18日
八、接收投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8:3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
九、开标日期: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联系人: 魏志平、丁敏
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它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
(2)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负责安防系统设备安装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壹级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所用的主要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网络高清一体机、视频监控网络高清红外高速球、网络硬盘录像机、混合式硬盘录像机、硬件管理平台、高清网络视频解码器、数字视频综合平台)的原厂授权书和主要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网络高清一体机、视频监控网络高清红外高速球、网络硬盘录像机、混合式硬盘录像机、硬件管理平台、高清网络视频解码器、数字视频综合平台)的原厂售后服务保修2年的承诺函。
(4)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4年9月18日开始至2014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12室。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8日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