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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度南校区供暖、供汽及锅炉运维服务项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防灾科技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4—2015年度南校区供暖、供汽及锅炉运维服务项目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具体招投标事宜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14CNIC031726-16

项目名称:2014—2015年度南校区供暖、供汽及锅炉运维服务项目

一、招标内容:投标商必须对以下全部服务进行报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2014—2015年度南校区供暖、供汽及锅炉运维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南校区2014-2015年冬季取暖锅炉供煤及运行维保的期限为2014年11月5日零时到2015年3 月25日24时,供暖期间每天24小时持续供暖。供暖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供暖结束后的收尾工作不包括在供暖时间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供暖服务”的相应内容。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办法

时间: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只有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参与投标的权利。

地点:下列招标代理所在地。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信息传真给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招标代理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2014年10月22上午9:00至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五、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中仪大厦615房间第一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联系

招标人:防灾科技学院

地  址: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0596067

招标代理: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六号,中仪大厦615房间,  邮编:100044

联系人:齐先生/张女士 电话:010-88316271/88316258  传真:010-88316263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电汇帐号:77835000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