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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公务卡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2-2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教职工办理公务卡事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的要求,我院职工日常报销业务(包含科研项目报销业务)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根据我院职工公务卡持有情况,学院发展与财务处与中国建设银行燕郊支行协商,按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7〕63号)文件要求,于近期对全院在职在编职工进行公务卡的配置。

  为顺利完成公务卡的配置,教职工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一、已办公务卡、未开通、已过期(原卡无论是否丢失):填写包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卡号、邮寄地址的基本信息情况表(附件1),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交财务科。

  二、已办公务卡、已开通、丢失(原卡无论是否过期):请您直接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客服电话400-8200588,按照语音提示进行咨询、补制新卡。

  三、未办理公务卡: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申请表请在本部门领取),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纸复印,且二代身份证为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申请表须本人亲自填写,不允许代签。

  请各部门协助抓紧时间办理,于3月10号之前收齐“基本信息情况表”及新办卡职工的“公务卡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交财务科。

  公务卡是广大教职工报销业务的重要结算手段,请教职工比照上述不同情况,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报销。如有疑问,请拨打发展与财务处财务科电话咨询(电话:010-61596073)。

                                   发展与财务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