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项目管理 >> 正文

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5-23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院工作部署,现将《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发展与财务处  

                                                                                2017年11月9  

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及预算管理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当前中央财政对高校经费投入形势及改革方向,并根据2017年中国地震局财务稽查整改要求以及校内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的问题情况,制订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方案。

一、预算编报原则

(一)勤俭节约,保障重点。各部门应压缩一般性开支需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日常运行支出。学院优先保障教学、团学以及人员经费需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及校园基础条件建设。

(二)充分沟通,固化安排。各部门在预算申报工作中,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内部沟通,做实预算需求并保证完整;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减少年度调整。

(三)保证执行,提高绩效。学院将对部门预算执行,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继续建立考核机制。鼓励教学系部基于提升办学内涵的预算需求,对基础实验仪器设备一般不再投入。

(四)促进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各专项项目预算应按照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先完成申报入库。未入库的各类项目,学院将不予预算支持。

二、预算编报内容及分工

部门预算只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分人员费用、住房改革支出费用、办公费用、教学教辅运行、科研运行、后勤运行、团学运行、修购专项、基本建设、行政运行及学科建设费用等十一大类。

(一)人员费用

除学生奖助学金与职工医疗费外,人员费用预算编报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各部门为开展工作需要,申请发放给校内人员的各项费用预算;以及学院通过外聘、返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其他形式聘用管理的各类人员(不含购买服务人员)所需费用。

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助学金预算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和学科与研究生处编报。

职工医疗费预算由后勤管理处编报。

(二)住房改革支出费用

住房改革支出费用包括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发放的购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预算由后勤管理处编报,住房公积金预算由发展与财务处编报。

(三)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日常办公费用由学院按照定额,由发展与财务处代编预算。

办公设备费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预算编报。各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日常办公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预算需求统一报送资产管理处。

(四)教学教辅运行费用

教学教辅运行费用主要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及成人教育各项教学直接支出,以及教学辅助部门开展的有关支出。教学教辅运行费用在预算编制中不含购买教学仪器设备经费,不重复填报校内人员费用预算,不包含修购项目。

教务处、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分别负责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及成人教育教学运行支出预算的编报,主要包括用于相应教学对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程教学与考核等工作所涉及的专用实验耗材购置费、实验材料购置费、体育场馆运维材料购置、差旅费、印刷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教材出版费、体育竞赛参赛费、学生学科竞赛及体育竞赛奖励等。

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网络运维、教室多媒体运维经费预算编报。

图书馆负责纳入馆藏的图书购置、电子资料文献购置、数据文献库资源购置等预算以及图书馆日常运行所需耗材、材料购置预算的编报。

面向校内教职工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学历进修、出国访学的经费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报。

教师教学与发展中心负责教师教研项目预算的编报。

(五)科研运行费用

科研运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指用于组织学院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项目所需的项目经费,由科研处负责预算编报。

高等教育研究所、综合减灾研究所以及系属研究所(研究中心),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进行相关专项预算的编报。

(六)后勤保障费用

后勤保障费用根据支出性质分类为后勤运行经费、安全保障经费两类。

后勤运行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后勤管理处,包括保障学院日常运转所需的水、电、暖、气等经费;保洁、绿化等维护经费;零星工程维修经费(单项维修超过3万元的,按照修购项目管理);车辆、空调、电梯、新能源设备运维、维护、修理等费用,由后勤管理处参照定额核定进行预算编制。学院各部门的房屋零星维修及改造、水、电、暖等维修需求,需报后勤管理处。

安全保障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工作处,包括学院购买保安服务经费,安保监控设备维修、维护及零星购置,消防设施维修及维护,巡逻车辆维修及维护等经费,由安全工作处负责预算编制。各部门有相关需求的,需报安全工作处。

(七)团学运行费用

团学运行费用按照支出内容分别由学科与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和招生就业处管理。团学运行经费预算按照生均定额由发展与财务处代编。

(八)修购专项费用

学院修购专项费用指仪器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支出,分中央财政专项及校内专项修购两类。

2018年,学院暂不安排校内修购专项支出,如本年度预算资金充裕,将优先从已申报入库而财政专项未保障的项目中进行遴选。中央财政专项特指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待中央财政批复后直接下达。

(九)基本建设费用

基本建设费用归口管理部门为基建处,主要包括开展新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等项目支出,由基建处进行编报。对经批准已确定投资总概算的,需同时说明年度支出计划及总投资额度。

(十)行政运行费用

行政运行费用包括公务接待费、国际合作外事经费、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宣传运维、审计经费、招聘专项、干部培训、党建专项、扶贫专项工作经费、工会大型教职工活动专项、离退休干部活动费等各项支出,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严从紧按照附表1进行编报,并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

各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支出预算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编报,各部门有相关需求,需报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

各部门、各系部拟开展重大修购项目立项论证的,可根据需求向发展与财务处申报相关论证费用预算。

    十一)学科建设费用

    学科建设费用由学科与研究生处归口管理,主要指服务于学科建设的大型实验室建设、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有关支出,各教学系部如有相关需求,则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报送。

(十二)其他费用

截至2017年11月底,各部门如果存在应付未付的修购项目尾款,应予以申报。项目尾款指项目已建设完工并通过验收,合同内未支付款项或通过中介审计机构评审确认的应付未付款项(对方单位缴纳的应退还的质保金除外)。对有尾款支付需求的,申请部门需要提交详细说明材料予以佐证,直接向发展与财务处提交。

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应用软件的购置预算需求,统一报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

各部门、各单位如有上述各类未包含的预算需求,可商发展与财务处后直接进行编报。

三、编报程序

学院预算编制的程序包括预算单位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发展与财务处汇总并提出初步方案,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务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等几个阶段。

(一)预算申报。预算申报分一上、二上两个阶段。

其中,“一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预算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就专项经费需求提出真实、详实、准确的年度预算申请,向学院财务部门上报。预算“一上”工作于2017年12月8日结束。

“二上”指各预算单位根据学院党委会审定的预算数,在本部门(单位)“一上”的范围内对所有预算进行具体细化,明确支出范围、进度及项目执行人。“二上”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算初审。发展与财务处组织有关力量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预算“一上”申请及常规专项经费以往的支出情况,逐项进行分析、调查研究,并与预算单位进行磋商,结合学院预算总收入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提出分项目预算建议数。

(三)编制预算草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学院预算年度的收入预测,发展与财务处编制收入预算、汇总支出预算,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全院预算草案。

(四)院长办公会研究。学院有关领导组织召开院长办公会,对预算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

(五)院务会审议。学院院务会对预算的详细方案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

(六)党委会审定。根据院务会提出的意见,财务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将预算报学院党委会审定,党委审定通过的预算报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备案,并发布实施。

四、其他说明

(一)预算编报事关各部门2018年工作的资金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预算编报的第一责任人,对预算编报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专门整理、填报相关材料,加强与发展与财务处沟通。

(二)各部门的预算编报应向主管院领导做好汇报,预算编报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按时交发展与财务处。

(三)报送材料包括预算申请文本及电子文档。书面文档交明德楼22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aiwu@cidp.edu.cn

(四)不明事宜请向发展与财务处咨询,联系人:李伟腾(电话:61596067)。


2018年部门专项预算“一上”用表-附件1-2016-11-22.doc